三天后,省纪委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。
青石县在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存在严重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。县教育局在政策宣传上“重形式、轻实效”,宣传材料发放停留在县城学校,偏远乡村覆盖率不足百分之四十。青石一中在学生资助摸排工作中“重程序、轻结果”,对未主动提交申请的学生不闻不问,导致多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未能及时获得资助。
板桥乡政府在精准扶贫工作中“重表格、轻走访”,驻村工作队两年间从未到访过刘德厚户。石板村“两委”在贫困户识别中违反政策规定,以“住房面积”等不合理标准卡压困难群众,工作严重失职失责。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相关法律法规,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:
板桥乡石板村党支部书记刘有田,在贫困户精准识别中失职失责,违反群众纪律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驻村干部王志鹏,履行驻村帮扶职责不到位,对贫困户动态管理严重失察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调离驻村岗位。
板桥乡党委书记孙大勇,对辖区内精准扶贫和教育扶贫工作领导不力、监督缺位,给予党内警告处分,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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